控方指傳媒報道令曾蔭權慌張 一邊交代一邊隱瞞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1/11 16:35

最後更新: 2017/01/11 16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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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記者馮漢柱攝)

前特首曾蔭權涉於在任期間收受利益案今續審,控方於開案陳詞中指,傳媒自2012年2月20日起廣泛報導曾蔭權的行為,質疑其作為特首的誠信,包括報導他乘坐友人的私人遊輪出遊等,而曾蔭權妻子與深圳東海聯合(集團)有限公司就深圳物業所簽訂的租約日期,正好就是傳媒大肆報導的翌日,控方邀請陪審團思考,曾蔭權早於2010年已物色此深圳單位,何以突然在2012年2月才簽訂租約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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控方續指上述傳媒報導使曾蔭權變得慌張,為免更多細節曝光,曾蔭權才陸續接受傳媒訪問,以減低可能對自己的傷害,控方批評曾蔭權是一邊向公眾交代,一邊掩飾事件。